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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版销售代理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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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版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物业

  1、 名称:

  2、 类别:

  3、 位置:

  4、 建筑结构:

  5、 建筑面积:23000 平方米

  (最终以房管局产权科核定面积为准)

  6、 用途:居住、商业

  第二条:合作性质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本项目」;代理性质为独家代理销售。乙方协助甲方获得此项目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委托销售代理期限

  1、 代理销售准备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取得之日为止。

  2、代理销售期限:「本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取得后,并向市场进行公开发售为开始至「本项目」销售完毕为止。「本项目」整体销售周期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形成书面文字,双方确认盖章,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具备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3、 代理销售期限结束前一个月,双方应就是否续约进行协商,

  如双方同意续约,应于期满前1个月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确认延续期限及有关合作条款。

  第四条:代理范围内房屋销售价格:

  「本项目」销售均价为 元,双方签订价格确认单。价格确认单作为合同附件,具备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客户款项收取约定:客户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一次性付款等款项由甲方收取,开具甲方公司的合法财务票据。

  第六条:代理费结算及支付

  1、 代理费比例计算标准为甲乙双方确定销售均价的 %收取

  代理费,若乙方按照高于甲乙双方约定的均价,则产生了溢价部分,溢价部分乙方提取15%作为乙方的服务费用.

  具体提取的比例为:

  乙方代理服务费=甲乙双方确定的均价-总建筑面积- %+(实际销售均价―甲乙双方确定的均价)-总建筑面积-15%

  2、 乙方代理费须于甲方与客户签署正式销售合同或其它具法律

  约束力的文件后,获取首期房款且办理相关手续后,乙方对本套房屋的代理销售即告完成,乙方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成交价格提取代理费用。具体代理费用依据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的约定执行。

  3、 以上之代理服务费根据当月实际合同额将于次月 10 日前结

  清,由乙方开立请款单后7天内全额支付。如7日内不支付代理服务费,则乙方将有权向甲方追缴欠款金额0.05%/天的滞纳金。

  4、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已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退房事

  宜,甲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定收取客户(买方)相关费用,但不影响乙方对本套房屋销售代理费用的结算。

  第七条:推广费用

  所有有关「本项目」之一切推广费用如售楼处装修、办公家具、广告、印刷及制作、设计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推广费用计划,推广费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变化及实际需求予以适当调整。具体程序为乙方提请详细方案,甲方审批后执行。

  第:「本项目」功能配套及环境设计完善费用

  为了更好地进行销售,乙方将根据销售的实际需要,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制定「本项目」功能配套及环境设计完善方案,由甲方负责实施并支付费用,乙方将全力配合协作。

  第九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 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应精诚合作,以保障工作之顺利高效进行。

  2、 甲方责任:

  2.1甲方负责办理销售商品房的必须证件及资料,并向乙方提供复印件。

  2.1.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2.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1.3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1.4开工证(复印件)

  2.1.5售房许可证(复印件)

  2.1.6物业整体规划平面图(包括物业内及周边主要配套公建及其它公建说明)

  2.1.7各楼层单体平面图及各单元销售面积

  2.1.8甲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

  2.1.9天津市物价局对该物业的销售价格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2.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月支付销售代理费。

  2.3甲方保证「本项目」的各项手续的合法化及项目配套设施的完备化,严格遵守工程进度。

  2.4甲乙双方共同制定「本项目」针对消费者的书面承诺,以便保证乙方销售人员对外销售口径的一致性。

  2.5甲方提供销售场地并负责销售场地的相关费用,包括水、电费、销售现场的固定电话费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费用。

  2.6购房客户(买方)在办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甲方应提供及时的合法文本及票据的配合。

2023年新版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商谈,就甲方委托乙方非独家外场销售招商江湾城在售房源,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项目

  名称:招商江湾城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

  二、代理期限

  委托有效期限:自销售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委托房源销售终止。

  三、代理内容及标准

  1、委托销售房源

  委托的房源:招商江湾城一期商业、二期住宅,截止本合同签订日期未被认购的房源。

  2、客户确认方式

  1)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意向客户时,应向甲方出具《场外推荐客户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确认书》经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其作为结算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之一。客户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在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确认书》之日前,如乙方向甲方推荐的购房客户或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和子女),在1个月内从未现场到访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咨询本项目的情况(以甲方《CRM系统》最后一次登记时间为准,且最后一次跟踪记录表达意思为“无购房意向”内容),甲方应确认该客户为乙方所推荐,并在该确认书上签字、盖章;若乙方推荐之客户

  在出具给甲方的《确认书》后2个月内认购甲方产品,均视为乙方的销售业绩;2个月后仍未认购甲方之物业,则《确认书》自动失效,甲方无须为此客户付给乙方任何费用。

  3、销售价格的确认

  1)乙方应以甲方提供并加盖财务章或者销售合同章确认的销售价格向客户推荐本项目,非

  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购房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承诺。

  2)甲方同意提供给乙方的销售价格与甲方同期销售价格一致。如有价格促销,甲方必须通

  知乙方并给予其推荐客户同等优惠。

  四、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自本合作开始之日向乙方提供有关甲方物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

  执照、开发公司资质审查、销售5证、户型图、合同范本、交房配臵标准、项目位臵图、园林设计、设计师及物业管理公司简介等。

  2、甲方保证已取得该物业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

  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房屋质量瑕疵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4、甲方应认真履行与购房方签约、收取房款、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之责任。 5、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新准确销售价格、现行及将要进行的促销计划。

  五、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须指定专人对本项目进行相应宣传以及对客户进行接待讲解。

  2、乙方须按照与甲方所指定的售楼条件(资料、价格、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

  销售,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销售资料、合同之外的内容,如有此类事情发生,一经查实,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如有查实,甲方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合作期内,乙方将项目销售的具体情况,作登记和统计,定期及时向开发商汇报工作

  进展情况。

  六、佣金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计提佣金的前期条件:甲方在同乙方所推荐的购房客户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一次性付款客户已支付完全部房款;按揭客户已支付首期房款并办理完毕按揭手续。

  2、乙方计提佣金的基数:乙方所介绍的购房客户(必须经甲方确认)与甲方签订正式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确认的房款总额。

  3、合同服务期内,以乙方实际销售套数为准,每月销售1-4套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

  例(总金额)1、5%计提;每月销售5套及以上物业,按照销售佣金提取比例(总金额)2、0%计提。销售套数不论住宅、商业均有效。

  4、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时间:每月一次,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提交上月销售结算清单;

  乙方核对及确认,并出具合法的,甲方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销售佣金。

  5、若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甲方需按照应付未付金额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

  支付滞纳金。乙方可书面请求甲方在20天内给予调整,若期满甲方仍未调整,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约,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解约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须支付于合同期间乙方已完成的代理服务费,并支付伍万元违约金。 6、合同签订后退房的`处理原则

  1)退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退房,该笔交易视为无效,佣金提成不应结算;若佣金提

  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下月佣金提成中扣除;

  2)换房:若发生客户签订合同后换房,该笔交易的佣金结算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3)其他销售(包括认购定房、签定合同等)与甲方销售同等执行。

  七、违约责任

  1、因其中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在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守约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本合同的提前终止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八、合同的解除

  1、甲方有权利根据销售情况提出合同解除要求,甲方将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将不再受理任何推荐客户,在通知发出之日前,乙方推荐客户均有效。

  2、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承诺并给甲方造成重大声誉或经济损失;

  2)在甲方授权范围之外从事其他与甲方有关的商业活动;

  3)乙方单方面收取客户定金;

  4)乙方涉及刑事诉讼。

  3、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甲方未能在乙方推荐客户签约时提供合法销售手续;

  2)甲方涉及刑事诉讼。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年新版销售代理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

  第二条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____________。

  第三条 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食品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销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第七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_____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_____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第九条 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 代销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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